2016年1月14日,北京市卫计委科教处宋玫处长受邀莅临我院为住院医师指导教师进行授课培训,此为我院师资培育中心举办的第九次师资培育课程,重点解读国家及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帮助临床教师掌握住院医师培训要求。王劲副院长、周月红副总执行长、师资培育中心主任陈旭岩部长等院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与指导教师及部分住院医师一起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对全院各级人员深入理解规培政策、有的放矢地开展住院-专科医师一体化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图为宋玫处长授课——解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
宋玫处长在培训中讲到,医学教育是一个“连续统一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虽名为培训,实际更是医师工作和成长阶段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层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2015年全面启动,要求2020年起全国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北京市政策也明确要求,取得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主治医师聘任的必要条件。宋玫处长重点解读了规培的“七字政策”,即“统一”、“双轨”、“四保障”。
所谓“统一”,既是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体系“两委一办一中心”领导、规划、标准、实施的统一,也是在设置专业、认定基地、招录、培训标准、结业考试考核五个方面的统一。其中,对于培训基地的认定,其评审重点在于对医院(培训基地)和科室(专业基地)资源的考量,包括临床资源、教学资源、科室病例病种数量、师资队伍以及相关保障等方面。
所谓“双轨”,即住院医师的来源分为单位人(委托培训)与社会人(自主培训)两种;“四保障”则为人事、财政、执业与学位衔接四个方面的保障。其中,对于委托培训的住院医师,基地不得留用;自主培训的住院医师则以劳务派遣协议按合同制医生进行管理。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是独立行医、定期考核、执业再注册、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与获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学位衔接,“医教协同”政策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完全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前已有4所高校(清华、北医、首医、协和)所属基地的本科学历住院医师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的硕士学位学习;完成规培的研究生将获得“四证”,住院医师获得“三证”。
此外,宋玫处长就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规模管理、动态评估管理进行了介绍,北京市将会严格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质量管理,以保证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
对于住院医师们关心的考核问题,宋玫处长指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前者由基地执行,后者北京市统一进行笔试及OSCE临床能力考核。自2016年起,每年将进行2次理论考核(其中第2次为补考,由国家统一命题);理论考核未通过仍可参加技能考核,但成绩不可保留至第二年。
最后,宋玫处长对未来社会化模式的全面推开、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等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