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肝、心、肺移植术后抗排异特病资质
2020年4月20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办公室发文通知:新增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心脏、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额付费试行定点医疗机构、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新增肝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和肺移植术后抗排异共3项资质。上述通知自2020年5月6日起执行。
(图为我院首例“肝移植术后抗排异”备案)
我院于2018年1月获得肝脏移植执业资格认定。2019年10月再获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等执业资格认定。获得移植术后抗排异资质后,患者于我院申请相应门诊特殊病,方便患者术后连续治疗,避免患者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