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基本概况
我院为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医保号为:21110130。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选定我院为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2、北京市医疗保障卡绑定、建档
首次就诊患者:在自助机或门诊一层1号、4号柜台绑定医保卡并建档,之后用医保卡挂号、取号、就诊、缴费。
非首次就诊患者:请使用医保卡挂号、缴费。
(1)说明: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城乡居民医保中的老年人、无业居民请先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或区属定点医疗机插医保卡进行首诊或转诊,即基层首诊制度。征地超转人员请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首(转)诊有效期内在我院门诊就诊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急诊就诊无需进行首(转)诊。
(2) 说明:北京医保患者来我院就诊时,请主动出示本人社医保卡,并关联医保卡信息,在挂号、就诊、缴费时全程使用医保卡以保证您在我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够实时进行医保结算。未持医保卡所发生的费用需全额自费。
3、医保患者就诊流程
4、非实时结算情形
说明:转院、住院或留观期间,不能在门诊持卡发生门诊费用,否则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3、医保卡丢失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
⑴使用医保电子卡,在人工柜台进行取号、缴费;
⑵持补办社保卡时领取的《补(换)社保卡证明》,来我院就诊时,至自助机或人工柜台全额挂号缴费、开立收据;并于门诊一层13号柜台开立《全额结账证明》后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诊流程
急诊流水患者:使用医保卡在急诊挂号收费柜台挂号并缴费,按门诊比例报销。
急诊留观患者:按照医保政策要求,留观按住院比例报销(需交纳1300/650元起付线),患者需押医保卡实时结算(按照住院比例报销)或全额现金缴费回单位/街道手工报销。
说明:急诊、急诊留观和急诊住院,不受定点医院限制,社保卡待遇正常的情况下均可进行实时结算。非实时结算患者需至门诊一层13号柜台开立《全额结账证明》后进行手工报销。